近日自然资源部 民政部公布了我国南海部分岛礁和海底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。中国地名委员会1983年4月受权公布的《我国南海诸岛部分标准地名》继续有效,请使用已公布的标准名称。
一、岛礁标准名称
二、海底地理实体标准名称
来源:自然资源部